院各临时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做好2006届中专毕业生毕业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证书盖原招生学校,即三明轻纺工业学校、三明卫生学校、三明财经学校印章,统一到市教育局验印。 2、各临时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在册的毕业生名单,统计好毕业生人数,连同经市教育局验印的新生入学花名册和2006届毕业生验印花名册各一份送教务处。 3、如果原三校毕业生人数与新生入学花名册不一致,且该生确实在校正规学习3年的,请各临时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出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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