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临时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针对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以更宽阔的视野审视和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提高党在广大知识分子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我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要求 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党员队伍的合理分布和适度规模。要根据上级的基本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教师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更加合理;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多渠道、分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等各个环节的教育,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积极抓好大学生党支部建在年段的工作,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年段、班级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在教职工发展党员方面,要注重在青年教师特别是青年骨干教师及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进一步优化教职工党员结构,提高教职工党员比例。 (二)具体目标 根据我院党员队伍结构现状和发展党员规律,2007-2009年我院发展党员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现有发展党员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教师和学生党员人数、申请入党人数有明显增加,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明显提高。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党支部书记全面把关,正式党员考察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协助正式党员完成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考察”的工作格局,争取实现全院学生党员比例达5%。 具体的目标是:2007年全校大学生党员比例达2%,2008年全校大学生党员比例达4%,2009年全校大学生党员比例达5%。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协同配合,党支部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发展党员联系人工作制、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制,推行发展党员“推优”制、测评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完善、落实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成效,努力开创在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配强党支部书记,针对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推进基层学生党支部设置科学化建设,原则上按照有利于培养、教育和管理来设置学生党支部,年段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原则上按年段建立党支部。 (二)把握节奏,积极发展 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工作中必须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准确把握工作节奏,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梯度分布合理和结构科学的党员队伍。从低年级开始就要加大培养教育力度,二年级要重点做好发展工作,三年级在继续做好发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预备党员再教育。在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过程中,要做到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在一年级就应及时将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发展前途的青年学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时推荐、选送到业余党校学习和培训,加大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 (三)强化教育,确保质量 构建以新生的普及性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强化教育为主线的大学生入党前培养教育体系,重视改进激发学生入党积极性、端正入党动机的教育方式方法。 入党中的教育,要重视党员大会、入党宣誓、组织谈话对学生的激励教育作用。 构建以预备党员再教育、实践锻炼、质量跟踪为重点的大学生入党后培养教育体系。 构建以完善培训制度、建立联系人制度、关心和教育相结合制度为核心的青年教师培养教育体系。 (四)扩大队伍,整合力量 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和业余党校主阵地作用。每年举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充分发挥学院(系)在发展党员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精干稳定的党务政工干部队伍,采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等措施提高党务政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发挥高校辅导员的作用,协助学生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共青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更新观念,积极创新 深入学习领会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增进共识,不断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认识,增强发展学生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 精心策划,积极探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对象量化考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性。 把发展与教育、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培养考察具体化。 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牢固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思想,发挥课任教师在学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应有作用。 广泛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提高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在学院网站建立学生发展党员工作专栏。 (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对发展对象及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要通过所在单位的公示栏、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实行公示制,公示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对发展程序、发展材料要实行预审制,预审制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要在充分听取党支部汇报的基础上,指定专人进行全面审核,并把预审结果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在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组织在审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采取票决制。 将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列为支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出现明显问题和失误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给予谈话或诫勉,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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